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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出手,多家券商领罚!

来源于:本站

发布日期:2026-04-18 16:10:13

“严监严管”一直是金融领域的主基调。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密集公示了一批反洗钱管理等领域罚单,4家券商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报告可疑交易等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44.1万—265.06万元不等的罚款,部分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也被同步追责。

与此同时,各地证监局及北交所亦接连出手,多家券商因经纪业务内控缺失、投行未勤勉尽责等问题收到警示函或自律监管措施。

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多家券商被罚款

近期,央行系统公示了针对反洗钱管理等领域的大批罚单,华安证券、西部证券、上海证券、江海证券等券商均接到处罚,个别券商的相关业务负责人也被同步追责。

具体来看,根据皖银罚决字〔2026〕4号文件,4月7日,华安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警告并处以44.1万元罚款。处罚原因有二:一是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二是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根据陕银罚决字〔2026〕3号文件,3月30日,西部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给予警告,并处46万元罚款的处罚,理由是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根据上海银罚字〔2026〕10号文件,3月23日,上海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处以罚款265.06万元。上海证券存在三项违规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根据风险制定洗钱风险管理制度;二是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三是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根据黑银罚决字〔2026〕4号、5号、6号文件,3月23日,江海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处以罚款145.32万元。处罚原因同样是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以及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与此同时,江海证券负责相关业务的郭某、张某全因对江海证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1.1万元。

多家券商因经纪业务、合规管理违规被罚

4月以来各地证监局也不断公示券商因内控缺陷、从业人员执业违规等问题收到多张罚单,涉及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及合规管理等多个领域。

具体来看,日前,天津证监局披露对渤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渤海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员工在任职期间曾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二是个别员工曾在自营部门和投资银行部门同时履职。

天津证监局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渤海证券人员管理不到位,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求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切实提升人员管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湘财证券则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湘财证券在经纪业务展业过程中业务风险揭示不足,对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招聘、营销活动、投顾业务等方面管控不到位;在相关投诉处理过程中对过往业务办理不规范等事项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员工违规行为。

此外,青海证监局对华泰证券西宁新宁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该营业部存在两大违规事实:一是财务报销流程管理不到位,招待费使用无事前审批,报销过程未体现招待费具体用途,存在利益输送风险;二是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持续身份识别,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职责不到位。

投行业务方面,东兴证券近期被北京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经查,东兴证券在开展“24石门01”“航投01优”“航投01次”项目发行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审慎核查发行文件的准确性、受托管理报告和工作底稿存在错误信息、信息披露不到位、合规内控把关不严等问题。

未勤勉尽责,4家券商被北交所采取自律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4月10日,北交所一次性公示了关于对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有4家券商自2025年以来被北交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2025年1月、2月,东北证券及相关人员因未勤勉尽责,被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等措施。

此后,国新证券(2025年2月)、东方证券(2025年9月)、东吴证券(2026年4月)也分别因未勤勉尽责,被北交所出具警示函。

校对: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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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出手,多家券商领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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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严管”一直是金融领域的主基调。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密集公示了一批反洗钱管理等领域罚单,4家券商因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未报告可疑交易等违规行为,分别被处以44.1万—265.06万元不等的罚款,部分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也被同步追责。

与此同时,各地证监局及北交所亦接连出手,多家券商因经纪业务内控缺失、投行未勤勉尽责等问题收到警示函或自律监管措施。

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多家券商被罚款

近期,央行系统公示了针对反洗钱管理等领域的大批罚单,华安证券、西部证券、上海证券、江海证券等券商均接到处罚,个别券商的相关业务负责人也被同步追责。

具体来看,根据皖银罚决字〔2026〕4号文件,4月7日,华安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警告并处以44.1万元罚款。处罚原因有二:一是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二是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根据陕银罚决字〔2026〕3号文件,3月30日,西部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给予警告,并处46万元罚款的处罚,理由是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根据上海银罚字〔2026〕10号文件,3月23日,上海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处以罚款265.06万元。上海证券存在三项违规行为:一是未按照规定根据风险制定洗钱风险管理制度;二是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三是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根据黑银罚决字〔2026〕4号、5号、6号文件,3月23日,江海证券被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处以罚款145.32万元。处罚原因同样是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以及未按照规定报告可疑交易。

与此同时,江海证券负责相关业务的郭某、张某全因对江海证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5万元、1.1万元。

多家券商因经纪业务、合规管理违规被罚

4月以来各地证监局也不断公示券商因内控缺陷、从业人员执业违规等问题收到多张罚单,涉及经纪业务、投行业务及合规管理等多个领域。

具体来看,日前,天津证监局披露对渤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渤海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员工在任职期间曾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二是个别员工曾在自营部门和投资银行部门同时履职。

天津证监局认为,上述问题反映出渤海证券人员管理不到位,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求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切实提升人员管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湘财证券则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湘财证券在经纪业务展业过程中业务风险揭示不足,对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招聘、营销活动、投顾业务等方面管控不到位;在相关投诉处理过程中对过往业务办理不规范等事项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员工违规行为。

此外,青海证监局对华泰证券西宁新宁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该营业部存在两大违规事实:一是财务报销流程管理不到位,招待费使用无事前审批,报销过程未体现招待费具体用途,存在利益输送风险;二是未对部分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持续身份识别,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职责不到位。

投行业务方面,东兴证券近期被北京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经查,东兴证券在开展“24石门01”“航投01优”“航投01次”项目发行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审慎核查发行文件的准确性、受托管理报告和工作底稿存在错误信息、信息披露不到位、合规内控把关不严等问题。

未勤勉尽责,4家券商被北交所采取自律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4月10日,北交所一次性公示了关于对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有4家券商自2025年以来被北交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2025年1月、2月,东北证券及相关人员因未勤勉尽责,被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等措施。

此后,国新证券(2025年2月)、东方证券(2025年9月)、东吴证券(2026年4月)也分别因未勤勉尽责,被北交所出具警示函。

校对:赵燕